关于协助推荐2010年度美国“关键语言教师项目”人选的通知
汉办【2009】1017号
根据美国国务院教育文化局的要求,中国汉办将向美国“关键语言教师项目”推荐17名汉语教师于2010年7月赴美国中、小学任教,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申请人条件
1、中国公民;
2、中、小学正式在编教师;
3、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位;
4、具有4年及以上在中小学从事英语或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的经验;
5、有较好的英语综合能力,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会话,要求发音标准、清晰;
6、普通话发音标准、清晰。
二、申请程序
1、申请人登录国家汉办网站www.hanban.org公告栏并下载申请表及其它文件,按要求填写及准备相关材料,交所在单位审批;
2、申请人所在单位将教师申请材料(英文申请表原件1份,复印件4份,复印件不含推荐表;中文申请表原件1份)送交本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;
3、省教育厅将审核后的教师材料在2010年3月1日前(以邮戳为准)统一邮寄到国家汉办师资处。
三、项目时间安排
1、报名:2010年1月——2010年3月1日
2、公布50位面试人员名单:2010年3月下旬
3、在北京参加面试:2010年4月中旬
4、公布17名录取教师名单:2010年4月下旬
5、出国前培训及赴任:2010年7月下旬
四、教师任期:一学年(10—11个月)
五、教师待遇
1、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费用;
2、提供满足教师在美国生活、住房所需要的费用;
3、在美国任教期间的医疗保险;
4、在美国参加培训及外语教师会议的经费;
5、不支持参与项目的教师家属和子女赴美。
六、联系方式
邮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402
国家汉办 师资处
邮政编码:100088
联系人:关嘉彤
电 话:13391505084(咨询时间:上午8:30—11:30 下午13:00—17:30)
传 真:010—58595904
国家汉办/孔子学院总部
2009年12月